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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治理步伐》的通知

日期:2022-12-14 阅读量:18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药品监督治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治理,进一步增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治理,制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治理步伐》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

指定实验室治理步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以下称国家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以下称指定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治理,进一步增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治理,制定本步伐 。

  第二条 指定实验室是国家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

  第三条 指定实验室主要任务是凭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和生长的需要,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宁静功效评价、危害控制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解决基础性、要害性和前瞻性技术问题,培养科研和检测技术人才,全面提升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宁静包管水平,增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业健康生长 。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国家局卖力指定实验室结构计划、遴选确认和考核评估等方面的组织领导事情,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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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依托单位是实施指定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治理的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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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ǘ┞袅χ付ㄊ笛槭医ㄉ韬驮诵�,配合做好指定实验室的验收、评估与考核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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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推荐与遴选

  第六条 指定实验室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推荐或有关单位自荐,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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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ǘ┦笛槭矣哂卸懒⒎ㄈ嘶蚍ㄈ耸谌ㄗ矢�,原则上已对外开放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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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申请实验室应提供以下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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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提交的自荐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应当规范、真实、完整 。

  第八条 国家局收到申请质料后,应当凭据指定实验室条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切合要求的,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第九条 国家局从现场检查通过的单位择优遴选指定实验室 。

第四章 运行与治理

  第十条 指定实验室不得设立实体和分支机构 。提倡依托现有资源,争取地方政府等项目资金向指定实验室建设倾斜,勉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指定实验室建设,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包管指定实验室可连续性生长 。

  第十一条 指定实验室应积极完成国家局委托的各项事情,每年向国家局提交总结报告,主动接受国家局的监督与指导 。

  第十二条 指定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内部治理及实验室运行建设 。

  第十三条 指定实验室应增强知识产权�;� 。由国家局委托的研究结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指定实验室的名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申报奖励等按国家有关划定治理 。

第五章 考核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局每5年组织对指定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评估事情凭据“果真、公正、公正”原则,对指定实验室的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运行情况、任务完成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己似拦朗虑榻幽勺移酪椤⑾殖〖觳榈刃问� 。

  第十五条 建立退出机制,考核评估缺乏格的指定实验室,取消指定实验室的资格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实验室统一命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保健食品XX指定实验室”,英文名称为“Designated Laboratory of XX,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化妆品XX指定实验室”,英文名称为“Designated Laboratory of XX,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第十七条 国家局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卖力指定实验室日常治理事情 。

  第十八条 本步伐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卖力解释 。

  第十九条 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

转载于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120611162901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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